事项:
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要求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10%)安排,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实施一年后允许上浮。目前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的,此次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千立方米350元,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上述方案自2018年6月10日起实施。
评论:
气价市场化改革实锤,利好蛋糕做大。原先除【两广、云贵、福建已经并轨、浙江居民门站价高于非居民】之外,各省居民门站价普遍低于非居民门站价。目前非居民门站价平均为1.69元/方,居民用气平均门站价格为1.4元/方左右,居民门站价不仅低于进口气供应成本,也低于国产气供应成本。除了与成本倒挂之外,上游央企在与下游结算购气成本时,采用居民/非居民的加权成本,过程繁复且易导致上游利润受影响。在供需紧张时期,居民气无论成本还是售价均完全不变,无法根据供需信号传导价格信号。上述因素均不利于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本次理顺居民/非居民价格机制,实现门站价格合二为一,利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通过价格信号的市场化传导,助推气量持续增长。
增值税率下调,非居民门站价普降2分钱。伴随天然气行业增值税率由13%下调至11%,本次发改委公布的各省最新非居民门站价普降2分钱,我们测算事实上在化零为整的过程中也出让了部分上游利益。以山西省为例,17年9月非居民门站价在下调0.1元/方后为1.81元/方(含11%增值税)。以次计算,中下游企业的价内购气成本应为1.6306元/方,若计算10%增值税,最新的含税非居民门站价应为1.7936元/方,而发改委实际公布的非居民门站价为1.79元/方,相当于上游再让利0.0036元/方(含税),在化零为整的过程中小幅缩减中下游购气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