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陕西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为1.23元每立方米,和旧价格相比上涨了0.23元,并表示今年内基准门站价格暂不允许上浮。那么新的基准门站价格实行后,终端销售价格会如何上涨?季节性差价又将怎样实行呢?
6月11日,记者在西安的多个天然气销售大厅看到,门前已经没有了排队“囤气”的现象,每个大厅都摆放着关于天然气调价政策的公告,告知大家“购气需理性”。相比之前,购气的用户也能更理性看待涨价。
西安市民肖女士:“估计也涨不了多少,无所谓这个毕竟是长期用的,几年前不是也涨过一次么,也没有涨多少,我觉得问题不大。”
西安秦华天然气朱雀南路营业厅工作人员:“排队就是个六七天时间,一天两三千人,这两天也就是三五百人。”
不过对于调价政策,多数人都表示看了以后不太理解,记者也咨询了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的工作人员,为大家梳理关于天然气价格的相关问题。
问题一:门站价格涨幅是否等同于终端销售价格涨幅?
天然气的终端销售价格由门站价格也就是天然气的批发价、管道运输价格、城市配气价格三部分组成。本次调价,虽然门站价格上涨了0.23元,但由于我省降低了管道运输价格成本,每立方米降低约6.9分,而目前城市配气价格也即将启动听证等定调价程序,所以终端销售价格最终上涨预计在0.1元左右,调价预计在8月底前完成。
问题二: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价格如何并轨?本次调价后会立即统一吗?
长期以来,我省非居民用气价格一直能够灵活反映供需关系和商品价值属性,所以终端销售价格也根据市场进行过几次调节,高于居民用气价格。而居民用气价格从2010年以来从未做过调整,使得一系列矛盾突出。本次价格调整实际上是要求居民用气价格追赶非居民用气价格,调价后,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再有区别,统一为1.23元,但这不等同于终端销售价格也立即统一。为了不过多增加用户负担,终端销售价格将会逐渐并轨,例如我省陕南地区由于居民与非居民用气差价不高,具备直接并轨条件,就可以立即并轨;但西安市差价约0.3元,本次调价以尽量缩小差价为目标,不要求立即并轨。
问题三:季节性差价何时实行?如何定价?
在召开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同时,会将价格联动机制一并听证。我省要建立起灵敏反映供需变化的弹性价格机制,旺季适当上浮、淡季适当下浮。但一年内为价格调整的过渡期,今年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暂不允许上浮,2019年6月9号以后允许浮动,上浮幅度不超过20%,下浮幅度不限。所以今年取暖季将不会实行季节性差价,八月底前新的终端销售价格公布后,一年内也不会再次浮动。(记者 王敬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