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9月1日起,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下降0.1元/立方米!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以来,各地气价纷纷下调。
北京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销售价格下调0.1元/立方米
自2017年9月1日起北京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销售价格下调0.1元/立方米。
胶州: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0.52元/立方米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政策要求,山东省胶州市物价局按照上级物价部门部署,自2017年8月1日起,下调胶州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全市车用天然气价格。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65元调整为3.13元,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17元调整为4.15元。上述销售价格为最高限价,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成都: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0.25元/立方米
从成都市发改委获悉,根据相关要求,按照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结合上游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降低、天然气增值税率下调以及取消省内短距离管输费等因素,决定降低成都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具体而言,成都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降低0.25元,即从3.23元/立方米降低为2.98元/立方米。此价格从今年9月1日零时起的实际用气量开始执行。
广东:非居民用天然气下调至2.32元/立方米
9月5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发改委表示,根据《通知》,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自2017年9月1日起,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公司统筹销售的天然气门站价格下调到2.32元/立方米。《通知》显示,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广东价格为2028元/千立方米,这一价格包含增值税。
湖北:非居民用天然气下调至1.86元/立方米
9月5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本月起,湖北省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96元(含增值税),调整为每立方米1.86元(含增值税)。各地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仍维持现行价格水平不变。
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是省内天然气公司拿到的批发价,由于各地管线输气成本不一,湖北省的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也不同。如武汉市非居民工业类用户为每立方米4.035元、非居民商业类用户为每立方米4.385元,荆州非居民工业类和商业类用户同为每立方米3.55元。
江油市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0.12元/立方米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56号)加急文件规定,9月1日,四川省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由1.65元/立方米降低为1.55元/立方米。经江油市发改局测算,按照顺价调整的原则,江油市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调减额0.12元/立方米。此次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低后,将减轻江油市用气的工商户负担535.34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