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本月30日对昆明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举行听证会。市发改委公布了《关于举行昆明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对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收费进行说明,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气价与目前实行的收费标准一致,均为3.31元/立方米。
管道天然气直达的居民生活用气
都将实行阶梯价格
为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云南省物价局的文件要求,制定昆明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
天然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天然气产量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为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同时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有必要在昆明市实施阶梯气价。
听证方案中表明,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保障基本与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相结合。对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分,适当提高价格,以反映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二是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减少交叉补贴。同时,公平用气负担,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执行范围为管道天然气直达的全市居民生活用气。
阶梯气价
实行天然气门站价格联动机制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的指导意见,本着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下的;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54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以上至45立方米(含本数);第三档气量,为年用气量540立方米以上的,即月用气量45立方米以上的。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3.31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2倍,为3.97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5倍,为4.96元/立方米。
听证方案中提到,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对昆明市家庭人口超过4人(不含4人)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居住证或居住地社区证明到城市燃气公司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按照每增加一人增加第一档用气量9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执行正常价格标准。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每户每年用气在120立方米以内(含120立方米)的用气量,按2.00元/立方米的价格执行,超出部分执行正常价格标准。
阶梯气价实行天然气门站价格联动机制,国家调整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时,昆明市市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同步、同向调整。市发改委将根据市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生活用气量变化及制定正式用气价格后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各档气量和气价。
天然气价格
两年内进行了三次调整
根据2014年7月2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主城区管道天然气临时价格的批复》发布实施的天然气临时价格方案中显示,居民用气价格为2.9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最高上限价格为4.82元/立方米。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每户每月用气在10立方米以内(含10立方米)的用气量,按2元/立方米的价格执行,超过部分执行2.98元/立方米的价格标准。
今年7月22日,昆明市发改委调整管道天然气价格,与全省实现统一。居民用气价格调整为3.31元/立方米,一般工商业用气价格调整为3.42元/立方米。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每户每月用气在10立方米以内(含10立方米)的用气量,仍按2.00元/立方米的价格执行。
昨日,昆明市发改委公布了《关于举行昆明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上表明,昆明市将召开听证会,对天然气价格进行再一次调整,以后昆明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将实行阶梯价。